根據(jù)穗教體衛(wèi)藝【2013】11號文的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為更好地體現(xiàn)初中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確保我校小升初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2013年廣東華僑中學小升初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組織機構
組 長:陳旭東
副組長:秦紹臻、羅偉斌、林浩鵬、朱廣彬
成 員:陳國榮、蔡建麗和各專項負責教師、吳萍、羅曉瑜
二、建立測試和審核制度
由教務處、體育科和音樂科組成測試小組,體育科、音樂科各專項老師負責測試,由組織機構領導小組負責審核確定初審名單,并在校內公示。
三、招生項目及人數(shù)
1、體育類:包括傳統(tǒng)項目(藝術體操、籃球、擊劍、跆拳道)、其他項目(田徑)
2、藝術類:管樂
3、招生范圍:原則上在本區(qū)招收
4、招生人數(shù):29人(體育傳統(tǒng)項目招9人,其他體育項目及管樂招20人)
四、報名安排
1、報名時間:待定
2、報名地點:學校教務處
3、報名基本條件:報考體育、藝術特長生的考生,必須是具有本市戶籍和正式學籍的小學畢業(yè)生。政策性照顧的借讀生享有與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yè)生同等報名資格。
4、報名所需資料:《特長生第一意向報名表》、獲獎證書或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小一寸相片2張
五、初測安排
1、初試時間:待定(只招收第一意向特長生)
2、初試地點:廣東華僑中學內
六、復試安排:
1、復試時間:由越秀區(qū)教育局進行復試(時間待定)
2、復試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