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全國碩士研究生統(tǒng)一入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初試科目調整及命題形式改革的通知
教學廳〔2008〕11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共中央黨校,解放軍總政治部干部部,有關碩士生招生單位:
為了更好地適應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和建設創(chuàng)新型國家戰(zhàn)略對人才培養(yǎng)質量和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的需要,推進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我部決定,從2009年起對全國碩士研究生統(tǒng)一入學考試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的初試科目進行調整及命題形式進行改革,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的初試科目調整后為4門,即政治理論、外國語、數學一和計算機學科專業(yè)基礎綜合,卷面滿分值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和150分。
二、計算機學科專業(yè)基礎綜合的考試內容包括:數據結構、計算機組成原理、操作系統(tǒng)和計算機網絡,重點考查考生掌握相關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荚噧热菁霸嚲斫Y構在考試大綱中確定。
三、計算機學科專業(yè)基礎綜合科目實行聯(lián)合命題,命題工作由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工科委員會在教育部考試中心指導下組織實施,閱卷工作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tǒng)一組織,有關考務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四、對于授理學學位的招生單位,第三單元考試科目可選數學一,也可自命題;第四單元考試科目必須采用聯(lián)考的計算機學科專業(yè)基礎綜合。
五、相關招生單位均應根據初試科目內容、要求的變化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的要求,及時對該學科復試內容、辦法和其他相關工作作出相應調整。
六、有關招生單位可充分利用接收推免生的方式招收跨學科專業(yè)的生源,對此招生部門應主動做好與培養(yǎng)、推薦部門的銜接工作。
各地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和招生單位要高度重視初試科目和內容改革,進一步提高認識,統(tǒng)一思想,密切配合,精心組織。要將復試改革、推免生制度改革與初試科目改革統(tǒng)籌考慮,同步推進,使之有機銜接,相互促進。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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