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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廣東省2014年度審計專業(yè)資格考試考后提交報名資料的通知

2014-12-27 14:45:50來源:http://tirealley.com/關注度: 0
導讀:廣大考生: 2014年度審計專業(yè)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布,現(xiàn)將有關交表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2014年審計的合格標準是:初級資格、審計師資格兩個級別考試的合格標準均為雙科60分,即初級資格和審計師資格的《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兩個

廣大考生:
  2014年度審計專業(yè)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布,現(xiàn)將有關交表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2014年審計的合格標準是:初級資格、審計師資格兩個級別考試的合格標準均為雙科60分,即初級資格和審計師資格的《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均為60分,即高級審計師的《經(jīng)濟理論與宏觀經(jīng)濟政策》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科目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如您已達到合格標準,請按照各考區(qū)報名點網(wǎng)站通知,提交報名資料審核。 
  一、 提交報名資料時間和地點
  省直的考生,請于2015年1月5日至1月9日期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4樓省人事考試局服務大廳送交資料。
  各市報名點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我省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及材料受理的具體聯(lián)系方式見附表(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網(wǎng)站公布為準)。
  二、送交材料清單
  1.《報名表》一份(見附件1)。
  2.《工作簡歷表及承諾書》一份(見附件2)。 
  3.本人自帶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送審,并備復印件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nèi),本人外出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3),并在之后一個月內(nèi),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4.大一寸免冠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2張,并請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必須與上傳照片一致(相片必須是近半年內(nèi)的本人照)。
  5.報考高級審計師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報名表》、《工作簡歷表及承認書》由考生網(wǎng)上報名時自行下載,A4紙打印,送審時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送審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考生本人,復印件由考生本人簽名,考試機構留存。
  三、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各市要在2015年1月14日前將此項考試的預審報告和考生材料報省人事考試局。 
  附件:1.《報名表》
     2.《工作簡歷表及承諾書》
     3.《代辦委托書》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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