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招辦普〔2014〕51號
關于做好廣東省2014年第三批??艬類院校再次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市及順德區(qū)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各有關高等學校:
廣東省2014年第三批??艬類(含普通類和藝術類)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進展順利,經過一次錄取和征集志愿錄取,該批次大部分院校已完成招生計劃,但由于部分考生志愿填報不均衡,部分高校未能完成招生計劃。根據《關于做好廣東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粵招〔2014〕9號)和《關于做好廣東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上錄取工作的通知》(粵招〔2014〕15號)精神,為使更多考生有上大學深造的機會,省招生辦公室將對資格線上且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征集志愿?,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征集志愿和錄取時間
第三批普通??艬類院校本次征集志愿時間為8月20日18:00-21日18:00(21日18:00截止),錄取時間為8月22日。
二、本次征集志愿條件
報考本次征集志愿文、理科的考生高中學業(yè)水平成績調整為三D(含)以上,資格線(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為:普通類文、理科均為200分(其中潮汕職業(yè)技術學院、廣東創(chuàng)新科技職業(yè)學院、廣東工商職業(yè)學院、廣州珠江職業(yè)技術學院、廣東文理職業(yè)學院文、理科均為220分);美術類(統(tǒng)考)院校為文化科總分200分,美術術科統(tǒng)考150分;音樂類(統(tǒng)考)院校為文化科總分200分,音樂術科統(tǒng)考130分。
該批次再次征集志愿院校、專業(yè)計劃詳細情況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4。
三、征集志愿程序
1.8月20日18:00時起,考生可通過電信聲訊臺、互聯網或直接到當地市、縣(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查詢錄取結果。
2.經查實未被錄取且高考成績在第三批專科B類院校再次征集志愿資格線(含)以上的考生有資格登錄“廣東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統(tǒng)”填報志愿。
3.征集志愿采用考生自行上網填報或到市、縣(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報名點集中填報兩種方式。具體填報方法由各市、縣(區(qū))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省教育考試院于8月20日18:00時-21日18:00時開放“廣東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統(tǒng)”,考生需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填報志愿,逾時一律不再受理。
“廣東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統(tǒng)”網址:
http://www.ecogd.edu.cn/kszj。
4.通過市、縣(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征集志愿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高考成績單到所在市、縣(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填報征集志愿手續(xù)。
5.自行上網填報征集志愿的考生,憑高考報名時自行設置的密碼及考生號進入廣東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統(tǒng)??忌孕猩暇W填報征集志愿后,須在8月22日上午10:00時前到所在的市、縣(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報名點打印征集志愿表,并簽名。
四、注意事項
1.8月22日組織高校錄取時,以考生網上填報的再次征集志愿信息為投檔依據。有意向參加本次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須按時在網上填報公布的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第三批專科B類院校志愿。
2.已經被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得申請?zhí)顖笳骷驹浮?br />
3.參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分類別進行填報,藝術類考生不得兼報普通類專業(yè),即:美術類、音樂類考生只可單報美術類、音樂類院校專業(yè)或單報普通類院校普通專業(yè)。
4. 參加征集志愿并填報文科類、理科類院校(專業(yè))的考生,每人可填報3所院校志愿;參加征集志愿并填報美術類、音樂類院校(專業(yè))的考生,每人可填報2所院校志愿。每個院校最多可填報6個專業(yè)志愿和一個專業(yè)服從志愿。
5.征集志愿時,考生預先填好《2014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見附件1),該表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試院的網頁上下載。#p#分頁標題#e#
6.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廣東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統(tǒng)”,依照事先填好的《2014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錄入院校代碼與專業(yè)代碼。
7.考生提交已填報的志愿后,網上征集志愿系統(tǒng)將進行數據邏輯校驗,如果出現紅色的警告字符,請考生仔細核對院校代碼與專業(yè)代碼后進行修改,直至正確為止。
8. 考生在網上填報志愿并保存后,如未點擊“志愿確認”,則可在填報志愿截止時間前多次上網修改自己填報的志愿??忌_定不再進行志愿修改時,必須點擊“志愿確認”。未在網上確認的志愿無效。已在網上確認的志愿,考生不得更改。投檔時,以考生網上確認的征集志愿數據為準。當所有考生都完成了“志愿確認”,報名點方能在網上進行志愿表的打印。各報名點應在填報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完成志愿的確認,且必須讓考生本人在“2014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考生網上確認后打印的志愿表)上簽名。
9.各市在網上填報志愿時間截止后,由各中學(報名點)統(tǒng)一打印考生志愿表給考生簽名,考生簽名的志愿表存入考生檔案。
10.考生要對自己填報志愿的準確性負責??忌W上填報志愿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11.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填報志愿的,則被視為放棄填報志愿。
12.各市、縣(區(qū))招生考試機構為保證考生志愿信息及時準確地錄入,不得通過代理服務器上網。
13.各級考試機構在征集志愿過程中,若出現問題請及時與省教育考試院聯系。
高招處值班電話:020-38627924,38627819(傳真)
信息處值班電話:020-38627927,38627947(傳真)
五、征集志愿投檔錄取原則和順序
(一)本次普通類(含文、理科)院校征集志愿投檔辦法:
1.投檔原則:以考生本次征集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電子檔案供高校擇優(yōu)錄取。
2.投檔順序:按照1:1的投檔比例分兩個步驟投檔,將考生的電子檔案一次性提供給院校審閱,由院校擇優(yōu)錄取。
(1)根據省招生辦調整后的分數線(文、理均為240分)按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投考生征集志愿的1-3志愿檔案;
(2)再按本次征集志愿資格線按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投考生征集志愿的1-3志愿檔案。
征集志愿投檔時,如院校投檔線低于原公布最低錄取分數線,則該投檔線為該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本次藝術類征集志愿投檔辦法:
按1:1的投檔比例,以考生征集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考生征集志愿一、二志愿電子檔案由高校擇優(yōu)錄取。投檔時,先按第一次征集資格線(即美術類文化科總分230分、美術術科160分;音樂類文化科總分220分,音樂術科140分),在文化總分調整后的分數線上,按考生術科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計劃數的60%的考生電子檔案;在術科調整后的分數線上,按文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計劃數的40%的考生電子檔案。對本次征集志愿錄取的院校若投檔后仍未完成計劃的,省招生辦公室視院校生源情況,再在再次征集志愿各類別資格線上,按上述投檔原則投征集志愿的1-2志愿檔案并一次性提供檔案給高校擇優(yōu)錄取,投檔線為該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普通高考考生征集志愿工作涉及到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市、縣(區(qū))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負責、高度重視,并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忌骷驹腹ぷ黜樌M行。
附件:
FJ.rar
1.2014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
2.2014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三批??艬類院校再次征集志愿在庫考生分數段統(tǒng)計表
3.2014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三批??艬類(藝術類)院校再次征集志愿在庫考生分數段統(tǒng)計表#p#分頁標題#e#
4.2014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三批專科院校(含??疲骂惼胀悺⒁魳奉惡兔佬g類)再次征集志愿招生計劃表(分類下發(fā))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8月20日